英國UKCA認證標志要求
2024-03-29
早在2019年,英國政府就已發(fā)布了新的合格標識UKCA,用于防范“無協(xié)議”脫歐后的產品認證問題。英國正式脫歐后,UKCA已成為新的英國產品認證標識。根據(jù)英國政府發(fā)布的指導文件,2021年1月1日正式開始使用英國合格評定(UKCA) 認證標志。而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仍接受EN標準報告,只要沒過期的CE項目,就可以申請UKCA。在發(fā)證方面,原英國的CE NB機構,已變成UKCA NB機構;美國NB機構也成為合法UKCA機構。
UKCA標識使用規(guī)則
1.UKCA標記的高度至少為5mm,除非相關法律規(guī)定了不同的最小尺寸
2.如果需要改變UKCA標識的大小,則必須與公布的標識示例保持同等比例
3.產品上的UKCA標記必須是清晰、可見的
4.在2023年1月1日之前,對于大多數(shù)產品(除適用特別規(guī)則的產品之外),UKCA標識和相關進口商和制造商信息可以選擇貼在產品本體,或貼在產品的隨附文件上。而2023年1月1日之后,UKCA標識必須永久加貼在產品本體之上。
UKCA DoC(產品符合性聲明)
英國產品符合性聲明(UKCA DoC)是必須為大多數(shù)合法帶有UKCA標記的產品起草的一份文件。根據(jù)指南的要求,制造商應保存該合格聲明10年,以確保市場抽查時能提供該聲明書。UKCA DoC中所需的信息與歐盟合格聲明中當前所需的信息基本相同,這可能會根據(jù)應用法規(guī)而有所不同,但通常應包括:
1.制造商或英國授權代表的公司名稱和地址
2.產品的型號、序列號或系列
3.聲明對產品的符合性承擔完全的責任
4.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的詳細信息(如果適用)
5.產品符合的相關英國法規(guī)要求名稱、BS標準
6.聲明(UKCA DoC)簽字人的姓名、職能及簽名
7.聲明(UKCA DoC)的簽發(fā)日期
8.補充信息(如果需要)
過渡期措施
為了讓企業(yè)有時間調整,英國政府仍給出了寬限:企業(yè)持有CE標識的產品,如果在UKCA認證指南的范圍內符合歐盟要求(同時符合英國要求),那在歐盟和英國的要求保持不變的情況下,產品可以繼續(xù)在英國市場投放至2022年1月1日。這包括由歐盟認可的公告機構評估的產品。同時,英國政府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仍接受EN標準報告,只要沒過期的CE項目,就可以申請UKCA標識。
關于北愛爾蘭市場(英國/北愛爾蘭市場上可接受的標識)
UKCA標識并不適用于北愛爾蘭地區(qū),對于前往北愛爾蘭市場的產品,歐盟和英國有另外的安排,需要遵循相關指引,使用CE標識或UK(NI)標識。具體指引:
1. CE標識+ UK(NI)標識
- 歐盟不接受CE標識+UK(NI)標識
- 產品投放市場為北愛爾蘭
- 產品需要NB機構發(fā)證
- NB發(fā)證機構為英國機構
- 若發(fā)證機構為EU或EU-MRA認可機構,則不能使用UK(NI)標識
2. CE標識
- 基于DOC模式發(fā)證
- 或NB發(fā)證機構為EU或EU-MRA認可機構
英國政府將保證北愛爾蘭的產品不受限制的進入英國市場,而在英國其他地區(qū)的市場投放產品不需要額外的批準。企業(yè)可以根據(jù)在北愛爾蘭使用的符合性標識,在英國市場上投放符合條件的北愛爾蘭產品。例如,由于CE和CE +UK(NI)標識在北愛爾蘭有效,具有這些標識的產品如果是合格的北愛爾蘭產品,就可以在英國市場上銷售。